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 杨万妮)日前,白云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通过相关人事任免。
白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任萍,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贤荣、李桂平、吴继红、杨建柳、廖爱玲、邹平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宣讲了《贵州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査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白云区2018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白云区2018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人民政府“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情况的调查报告;通报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为打造共建共商共治共享生态文明示范区提供司法保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人民法院为打造共建共商共治共享生态文明示范区提供司法保障情况的调查报告,以及为打造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生态文明示范区提供司法保障调査后相关工作建议。
会议书面报告了区人民政府贯物落实《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白云区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区级决算草案审计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情况;书面报告了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白云区2018年1至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情况;书面报告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白云区2018年1至6月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情况;书面报告区人民政府贯物落实《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检査区人民攻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情况;书面报告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检查区政府贯彻执行〈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情况;书面报告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为打造共建共商共治共享生态文明示范区提供司法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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