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通讯员 左文菊)3月18日,开阳县金中镇农业中心深入该镇辖区餐馆及市场销售鱼经营户发放“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等为法犯罪的公告”和“开阳县水域及大水面禁渔公告”。
据了解,该镇积极贯彻落实贵阳市公安局生态保护分局、贵阳市渔政管理站及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大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要求,于3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动。
活动主要内容为“五禁止”,既:禁止在禁渔期、禁渔区所有捕捞作业;禁止在禁渔期、禁渔区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制造、销售、使用渔具;禁止捕捉、杀害、收购、销售捕捞的珍贵水生野生动物;全年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进行捕捞。凡存在以上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违法行为,并在30日内主动到贵阳市渔政管理站或贵阳市公安局说明情况接受处理,可视情况从轻处罚;逾期一经查实,将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重处罚。
禁渔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保护了洋水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加快了建设绿色和谐金中的步伐,有利于金中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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