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城管昨天继续开出罚单 94人为不文明行为“买单”
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烟头、纸屑?
坐在车内随意向外抛撒废弃物?
以上不文明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按照《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将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8月25日10:18分,在贵阳火车站出站口,一乱丢烟头的市民被开了罚单,这是南明区整治不文明行为以来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8月26日,南明区继续加大力度整治不文明行为,该区城管执法队员先后在筑城广场、甲秀广场、省委周边、瑞金南路、遵义路、中华南路、新华路、都司路和箭道街等主次干道、广场、景点等地方人流集中地段,继续加大处罚力度,截至当天16时,共开出罚单94张。
处罚不是目的,文明养成习惯,这种劝导教育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将在南明区形成常态长效,当日,该区城管执法队员制止和劝阻不文明行为325起。
连日来,贵阳市南明区通过发放文明市民手册、致市民的一封信、小喇叭播放文明提示、发出网络文明倡议等立体式的宣传方式,向广大宣传普及文明新风尚,号召辖区广大市民从一点一滴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践行文明行为,共创文明美好的生活环境。(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