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获悉,针对《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贵阳市政府积极研究处理和整改,向市人大提交了处理情况报告。
目前,贵阳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贵阳市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健全和完善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
贵阳市还将督促各区(市、县)财政部门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进度。与此同时,贵阳市开展生态补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具体为2017年,贵阳市将选取1-2个区(市、县)进行生态补偿资金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生态补偿资金的分配。对生态补偿资金使用较好,绩效评价结果好的区(市、县),将在生态补偿资金分配时适当给予加分,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另外,贵阳市以“数据铁笼”为抓手,加快推进远程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将工地现场实时视频与监督部门进行联网,加大对文明施工、易扬尘相关作业的监控密度。
(本报记者 肖达钰莎 来源: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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